李良汪籲澳門特區政府重組職能部門
本文來源于:澳門市民日報

本報訊(記者唐欽濱)全國人大3月7日公布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,主要包括建立2個部門,重組或調整4個單位,以及按照5%的比例精減中央機關人員編制。民衆建澳聯盟理事長、立法議員李良汪表示,國務院機構改革作爲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任務,重點是加強科學技術、金融監管、數據管理、鄉村振興、知識産權、老齡工作等重點領域的機構職責優化和調整,轉變政府職能,加快建設法治政府。他建議特區政府跟隨國家步伐,研究重組職能部門,持續加強培養施政團隊的服務理念,推動本澳長足發展。
立法議員李良汪(市民日報記者鄭傑駿攝)
行政改革進度與社會發展有落差
李良汪指出:今次是改革開放40多年來,黨和國家機構第九次進行改革,當中重要內容,是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;事實上,黨的十八大以來,黨中央已堅持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爲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,在二十大報告當中亦明確提出:“教育、科技、人才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性、戰略性支撐”、“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”。在行政改革進程中,有效的架構調整與職能重組,將爲政府整體施政,包括行政效率的提升帶來正面成效。是次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,相信對推動我國科技事業取得偉大成就,將能發揮更重要作用,同時亦體現國家高效、協同、科學、完善的機構改革方向,並展現出對改革持之以恒的決心。
他指,反觀澳門自回歸祖國後,因應社會發展需要,特區政府雖然對本澳公共行政作出多次改革,亦曾提出致力重整公共部門架構,並將此作爲公共行政改革的重點工作,多年來雖有一定進展,但與社會發展及要求仍存在落差。
他舉例說,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生效超過1年,當局雖一直強調正加緊整體修訂消委會組織法,將現時的咨詢職能分離,另設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公共咨詢組織,惟相關工作遲遲未有落實,令當局無法透過機制對不合理産品價格作出調查,對依法履行監督職權及保障公衆消費權益造成障礙。另外,政府架構中現時仍有數個屬過渡性,且不斷延長存續期的項目組,當中,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、金融情報辦公室、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設立10多年,顯然與其屬過渡性與臨時性的項目組本質相違背,但當局不斷以延長存續期的方式處理,無助推進公共行政改革進程。雖然特區政府已制訂時間表解決有關問題,但相較于國家機構改革同時配合發展策略的緊密部署,本澳情況顯得松散及欠缺方向。
加強規劃政治體制築牢發展根基
李良汪稱,部門職能相近或相似,容易造成權責不清、互相推诿、職能分散等問題,同時更會削弱政府的決策職能。爲推進政府事務綜合管理與協調,按政府綜合管理職能合並部門,既是趨勢亦具有一定必要性。
他建議特區政府除應跟隨國家步伐,把類同的職能部門整合,減少部門之間職能重叠、政出多門、多頭管理的情況,以提高行政效率;同時,在現有基礎上,應加強本澳政治體制未來發展規劃及部署,並以此作爲部門架構與職能改革的方向,爲本澳長遠發展建立更牢固根基。
他補充指,從公共行政改革層面而言,法制建設及行政管理雖然是重要的一環,但據位人的思維改革同樣不可或缺,尤其主要官員、領導及主管官職人員,倘施政及決策思維未有與時並進,對政策制訂、推動及落實均容易造成影響。李良汪建議特區政府在重組架構的同時,必須持續加強培養施政團隊的服務理念,深入了解國家政策與澳門未來發展,結合社情民意與時俱進,摒棄官僚主義,以“服務”爲工作核心,貫徹落實“以人爲本”的施政方針,推動本澳長足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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